■辦借閱證 | ■辦證須知 | ■借閱規則 |
■駐點辦證 | ■集體辦證 | ■網路辦證 |
1.請確認從未辦理過臺中市立圖書館或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借閱證,如已申辦,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借閱證亦可使用圖書館服務。
2.新生兒設籍臺中市,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可同時申請嬰幼兒借閱證,歡迎多加利用!
3.辦理借閱證可於「網路辦證」填寫資料,申辦成功後,請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任一臺中市立圖書館臨櫃領取實體借閱證。
4.持身分證明文件至任一臺中市立圖書館填寫借閱證申請書,現場辦理。
5.個人借閱證可設定於悠遊卡/一卡通/花博卡上,請自備證卡。
6.證卡遺失,申請補換發新借閱證須酌收工本費用50元。
證卡類別 | 辦理者 | 所需文件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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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閱證 |
本人親辦 |
本國民眾 |
1.國民身分證或駕照 2.個人借閱證申請表(網路辦證不須填寫此表) |
每人限辦一張 |
兒童或青少年(未滿14歲) | 1.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2.家長或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明文件 3.個人借閱證申請表(網路辦證不須填寫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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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僑胞、大陸地區人民 |
1.居留證或護照 2.個人借閱證申請表(網路辦證不須填寫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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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 | 本人之直系親屬或配偶 |
1.戶口名簿 2.國民身份證或駕照 3.個人借閱證申請表(網路辦證不須填寫此表) 4.借閱證代辦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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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不便者 |
1.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2.個人借閱證申請表(網路辦證不須填寫此表) 3.借閱證代辦委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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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借閱證 |
家庭單位讀者 |
1.戶口名薄 2.國民身份證 3.家庭借閱證申請表 |
每戶限辦一張 每戶需兩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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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借閱證 【申請須知】 |
設籍臺中市之公、私立學校 | 1.教師為申請人(由校方出具證明 2.申請人之國民身份證 3.團體借閱證申請表 |
同一學校可多位老師辦理 | |
機關、團體 |
1.機關團體負責人為申請人 2.單位聯絡人國民身份證 3.機關團體之立案證明文件 4.團體借閱證申請表 |
借閱證類別 | 帳號設定 | 密碼預設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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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含幼兒)借閱證 | 身分證號 | 申請人生日後4碼 (若個人卡為網路辦證者請輸入辦證時所設定的密碼) |
家庭借閱證 | 戶號 | |
團體借閱證 | G+身分證號 |
各類證卡及圖書借閱說明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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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卡及資料類別 |
可借閱冊數 |
可借閱天數 |
可預約冊數 |
續借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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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 |
視聽資料 |
圖書 |
視聽資料 |
圖書 |
視聽資料 |
續借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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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閱證 |
30冊 |
6件 |
30天 |
14天 |
4冊 |
2件 |
3次 |
家庭借閱證 |
60冊 |
6件 |
30天 |
14天 |
4冊 |
2件 |
3次 |
團體借閱證 |
500冊 |
6件 |
60天 |
14天 |
不可預約 |
不可續借 |
圖書館提供通借通還服務,可於A館借書、B館還書,各類借閱證亦可通用於任一分館。
僅個人借閱證可與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簡稱國資圖)一證通用。
1. 機關單位、班級師生、公司行號、社區等團體,凡20人以上皆可申請到府駐點行動辦證服務,由館員至申請單位駐點辦證。
2. 請下載本頁面下方之「行動駐點辦證服務申請單」,填妥後寄至kaelu@taichung.gov.tw,本館將進行後續聯繫、安排事宜。或可洽詢(04)24225101分機606中市圖閱覽典藏課沈先生。
機關單位、班級師生、公司行號、社區等團體,可透過下列方式申請辦理:
(一)整批資料轉入:
1. 申請單位請下載「學校暨機關團體集體辦證申請單」、「讀者集體資料轉入檔」填寫完成,隨函檢附以上資料(請以電子文及附檔形式),由本館統一匯入系統辦理,並於作業完成後,發信至各申請人電子信箱通知辦卡結果。資料匯入完成後即成為本館數位讀者,可使用本館電子書資源。
2. 個別申請者請持身份證明文件至鄰近分館臨櫃換取實體借閱證或綁定悠遊卡、一卡通等電子票證,領卡後即可使用預約功能及借閱本館實體書籍。
(二)填寫紙本申請書:
1. 申請單位請下載個人借閱證申請書,請申請人填寫完畢後,攜帶整份申請表正本,逕洽中市圖總館或任一分館辦理。
2. 上述辦理方式毋須再攜帶團體成員之身分證明文件,惟聯繫窗口人員需協助檢視成員之資料內容屬實與明確。